争做理性投资者 远离非法投资陷阱
2022-06-26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技术的成熟,不少“股市黑嘴”转移到网络直播平台当起了“主播”。典型的行为模式包括:通过散发“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及“大佬看盘”等诱导性广告吸引大量粉丝,建立线上粉丝群,推销炒股课程,利用“直播订阅”、“收费文章”及“付费问答”等方式让投资者持续付费等。在积累一定量的粉丝后,便进行推荐股票,待投资者大量买入抬高股价后,“股市黑嘴”便会将提前买入的股票清仓获利。
“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蛊惑交易、抢帽子交易、利用信息优势操纵等。
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上述行为分别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及操纵证券市场等。
“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网络直播荐股、微博微信荐股、软件荐股、培训荐股等。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接受合法证券投资咨询,咨询前应当查询及核实姓名、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机构名称
警惕“天上掉馅饼”的诱导性荐股广告,远离不法侵害
合格投资者声明暨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本公司严格遵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重要提示: 请您仔细阅读此重要提示,并向下滚动至本页结尾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于50万元。(本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键以继续浏览。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不接受”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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