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确认
谦信基金 投资有风险,购买须谨慎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告知书 | |
提示:本表由私募经营机构填写,私募经营机构和投资者双方各自留存。 | |
投 资 者 留 存 | 尊敬的投资者(姓名/贵机构:_________): 根据您/贵机构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本公司对您/贵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得到评估结果如下: 您/贵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为:______(投资者风险承受等级分为C1、C2、C3、C4、C5)适合购买我公司:______产品(产品等级分为R1、R2、R3、R4、R5)。 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本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已于“公司官网”进行公示。 本公司向您/贵机构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将以您/贵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基础,若您/贵机构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您/贵机构都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建议您/贵机构审慎评判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结合自身投资行为,作出审慎的投资判断。 如您/贵机构在审慎考虑后同意本公司的评估结果,请认真阅读,并签字以示同意。
海南谦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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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 经 营 机 构 留 存 | 海南谦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在贵公司的提醒下,已经审慎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在此确认: 本人/本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为:_____,适合购买贵公司:_____产品。 本人/本机构经贵公司提醒,已充分知晓贵公司向本人/本机构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将以本人/本机构此次确认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基础。若本人/本机构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本人/本机构都会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本确认书系本人/本机构独立、自主、真实的意思表示,特此确认。
投资者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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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信基金 投资有风险,购买须谨慎
适当性评估意见及投资者确认书 | |
投 资 者 留 存 | 尊敬的投资者(姓名/名称:_________): 您/贵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_____投资者风险承受等级分为C1、C2、C3、C4、C5 您/贵机构的拟投资的“ ”产品风险等级为:______(产品等级分为R1、R2、R3、R4、R5)。 本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已于“公司官网”进行公示。 本公司已经向您/贵机构充分揭示了该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您/贵机构的风险随能力等级与该金融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适当性评估意见供您/贵机构决策参考,并不代表本公司对上述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或收益作出实质判断和保证。 本公司就上述适当性评估意见与您进行确认,并建议您/贵机构审慎考察该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及风险,进行充分风险评估,自行做出投资决定。
海南谦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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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 经 营 机 构 留 存 | 海南谦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已知晓本适当性评估意见不代表贵公司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本人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审慎独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本人/本机构在此确认自身风险随能力等级与该金融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 本人/本机构投资该项产品或接受该项服务的决定,系本人/本机构独立、自主、真实的意思表示,与贵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无关。
投资者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合格投资者声明暨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本公司严格遵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重要提示: 请您仔细阅读此重要提示,并向下滚动至本页结尾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于50万元。(本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键以继续浏览。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不接受”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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